沈继祖,字述之,兴国(今属江西)人。 孝宗乾道五年(1169年)进士。知当阳县。宁宗庆元二年(1196年),除校书郎,追论程颐为伪学,迁监察御史。是年十二月,在韩侂胄支持下,沈继祖联合监察御史胡纮弹劾朱熹,论“不孝其亲”、“不敬于君”、“不忠于国”、“玩侮朝廷”、“哭吊汝愚”、“为害风教”等六大罪,第六条又有“诱引尼姑以为宠妾”,“家妇不夫而孕”之言;还主张斩熹之首,以绝朱学,而史称“庆元党案”。朱熹赶忙上书:“草茅贱士,章句腐儒,唯知伪学之传,岂适明时之用”,并表示“深省昨非,细寻今是”。 有《栀林集》,已佚。沈继祖之诗,曾收入《永乐大典》。► 2篇诗文► 0条名句
